蒙羞的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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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羞的死

胡恩德

亚伦的儿子拿答、亚比户,各拿自己的香炉,盛上火,加上香,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,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,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,把他们烧灭,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。于是摩西对亚伦说∶「这就是耶和华所说∶『我在亲近我的人中,要显为圣;在众民面前,我要得荣耀。』」亚伦就默默不言。摩西召了亚伦叔父乌薛的儿子米沙利、以利撒反来,对他们说∶「上前来,把你们的亲属从圣所前抬到营外。」于是二人上前来,把他们穿着袍子抬到营外,是照摩西所吩咐的。摩西对亚伦和他儿子以利亚撒、以他玛说∶「不可蓬头散发,也不可撕裂衣裳,免得你们死亡,又免得耶和华向会众发怒,只要你们的弟兄以色列全家,为耶和华所发的火哀哭。你们也不可出会幕的门,恐怕你们死亡,因为耶和华的膏油在你们的身上。」他们就照摩西的话行了。耶和华晓谕亚伦说∶「你和你儿子进会幕的时候,清酒、浓酒,都不可喝,免得你们死亡;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。使你们可以将圣的、俗的,洁净的、不洁净的,分别出来。又使你们可以将耶和华藉摩西晓谕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,教训他们。」(利未记十1~11)

蒙羞的死

亚伦这两个儿子很羞辱地死了。神从圣所除灭这两个人。被神除灭是值得哀哭的。以色列全家受了吩咐,要为这一场火哀哭。神的刑罚和怒气这样在会众中显出来是值得哀哭的──不是为那两个人死而哭──他们是神所不喜欢的,遭神这样对付死了。摩西吩咐那两个人的弟弟不要蓬头散发,不要为他们哀哭。他们是祭司,当时有领袖的地位,神的威严、怒气、刑罚这样显出来,是他们很大的羞辱。

反过来说,如果他们献火献得妥当,得着神特别明显的接纳,啊!那就是他们的荣耀,是从神而来的。早些时候,他们的父亲亚伦,照着神藉摩西所吩咐的献祭,那是他就任作大祭司时所献的。神向百姓显出特别的荣耀∶有火从神面前出来,烧了所有的祭物,这是悦纳的火,表明神的心。但那两个人有很大的羞辱,不是有悦纳的火,而是有被神弃绝、定罪蒙羞的火。

我们联想到∶将来的审判要由神的家起首,就是由教会开始;完结后过了一段时间,其余的人要受审,那便是最后的审判了。基督徒受审,跟那班人受审,依我看有一点相同的∶有人得主喜悦,有人在主面前蒙羞──无论是否基督徒,都会有这两种审判的结果。在非基督徒当中人被定罪,正如耶稣基督所说∶「作恶的复活定罪。」来到神面前,得不着神的嘉许、悦纳,即得不着神所赐的荣耀;神定他为有罪,是蒙羞受痛苦直到永远的,他们会下到更厉害的火里面。当日烧死这两个祭司的火,不像是将来永永远远的火;那次并不是神的刑罚以最高的分量降下来,不是!最高度量刑罚的火是地狱的火,将来,不信的人受审,蒙羞的人被神丢弃,他们在神的火中被消灭,叫作「灭亡」──并非不存在,乃是说在神的国里面没有他们,他们被除灭了。

基督徒受审,有人也会蒙羞的,哥林多前书第三章说有火发现来试验各人的工程。每个人在教会里面的建造,就是建立教会的或大或小工程,要经火来试验,看看是否永存的。那工程(建筑的工程)只是比方吧了,用建筑一座房子来比方我们在教会里面的建造,所做的就像一座房子,所用的材料有木石、有金银,有些能够经火,有些不能经火的。不是说真正的木、石、金、银;所以那火也是比方的说法。那火就是审判∶神在的家中亲自审判──当然是委任耶稣基督来审判。蒙主称赞的,是经得起那审判的。你的事奉、你的工作,若经得起那审判而不被消灭的,就好像金银宝石的工作,得着赏赐、有主称赞。我看只一句称赞的话便已很好,不用其他赏赐了。但那些经不起火的便要受损失,什么也烧光,他所有的不可以存留在神的面前;但他「自己却要得救。」(林前三15)

他虽是得救但有一个痛苦,就是被神、被主责备被评定为不妥当,蒙上羞辱。正如我读小学最后那年的一次体验∶我们的学校很特别;虽然只是小学,当时却邀请香港大学的中文教授──一位翰林,拟作文科的试题,且请他批改试卷,但他不认识我们。后来发出成绩,老师便顺次读出,第一个,不是我的名字,第二个也不是,读了很多个,然后才读出我的成绩来──四十多分。那篇作文还差几分才及格。这便是一个羞辱了,只不过是在很少的同学面前(我们一班顶多是二十至二十五人)我在同学面前、在老师面前,个人有羞辱;但是我们将来在神的面前,若被拒绝、被责备几句,说你不好,那一评价,我们必定觉得很难受得了。

这一次的火烧死那两个人,他们蒙羞受辱,使我们想到将来,我们在基督台前,是否也蒙羞受辱的呢?但恐怕魔鬼使我们的心,对将来这件事麻木,我们会有这样的危险。因为我们随从肉体而行,养成肉体很强,这样,肉体占据了我们大部份,使我们所想、所要的,都是暂时的、地上的,这样我们便看不见天上的事,恐怕我们对将来被主责备一事也觉得不要紧;更坏的就是有一个思想──到底我是得救的,神责备几句,不敢大声说不要紧,心里就是不紧张。

其实我们对于主的称许、赞赏,对于主的责备、指摘,应该有一个心是看重的。如果我们是爱主的,便会有一个想喜欢的心;你若爱你家中某个人,你总是很多时想出一个办法,或许是给他些东西,让他的心欢喜一下;如果我们真是爱主的,我们便看重使主欢喜,看重讨神喜悦这件事。如果将来神向我们说一句「我不喜欢你。」我们将会何等羞愧,如果那时会哭的话,我们听到那句说话应该会大哭。现今我们没这么看重主的喜悦,到将来我们完全醒觉∶地上暂时的东西没有了、属肉体的东西没有了;我们复活了、有新的身体,天上的事呈现在眼前,然后我们看得清楚「神喜悦」这件事。呀,多么要紧!好像我的性命般要紧的!「神不喜悦」,这事何等严肃,好像取去我性命一样,我大胆说的这些话,圣经没有如此明显说的,但若以推理来看,到将来我们完全看清楚的时候,正如保罗说∶「全知道了。」便会明白「神喜悦」这件事是何等何等要紧!「不喜悦」这件事又是何等何等的严肃!如果我们今生不忠心、不做智慧的人,如果今生我们不圣洁、不爱主却爱世界,甚至爱罪恶,将来就必蒙羞,虽不像这两个人被火烧灭,但却被主的责备,得不着的称赞。

当保罗论到将来主的审判,曾提及主的称赞,我看保罗很看重这件事。哥林多前书四章5节∶「所以时候未到,什么都不要论断,只等主来,要照出暗中的隐情,显明人心的意念,那时各人要从神那里得着称赞。」在别的地方论及得赏赐,但在这里说得着称赞。也许你的心暗暗地想∶「称赞与否也不打紧。」呀!到将来我们完全醒觉了,站在主的面前,在所有使者和千万圣徒面前,有主的称赞我们便觉得这已经是很大的赏赐、很大的荣耀。正如耶稣基督在一个比喻中说到,将来会称赞的仆人说∶「你啊,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。」对那个不忠心的便说是懒惰不忠心的。将来在许多人和天使面前,得主赞许一句胜过你在学校全体师生面前得一个奖章。

神若发声责备那两个献凡火的人说∶「我不喜悦你们,离开我,离开我这圣所,你们死亡吧!」可以用这一句话,不用火,马上他们死了;但神用火也近乎是表达这句话的意思了,这是他们非常的羞辱。

留心神的说话

现在我们看第3节∶「于是摩西对亚伦说∶『这就是耶和华所说∶「我在亲近我的人中,要显为圣,在众民面前,我要得荣耀。」』」有一点要留意,摩西对亚伦说∶「这些就是神所说的,神已说的。」呀,让我们翻开前面的经文,由利未记第十章以前,一直至出埃及记第十九章,神说了很多话,却找不着这两句、我们不知道神何时说过这些话,但摩西既然如此提出来,我们就知道神曾说过这两句话。(注)

神要向我们说的已全写在圣经里,再没有新的启示,那些已足够了。我们若想知道神的话,就要读圣经,殷殷勤勤的读,读至熟,读至通,这样我们会知道神的旨意。当然不是单靠诵读、靠记忆、靠明白;也是凭行主的道,行──我们便通达了,那样神的话便在我们这里了。如果今天神向我们有什么要说的,也不会越出圣经所记载的道理之外;当然有些细节圣经没有写出,比方你祈祷求问神∶九七年要来了(从前若说及九七,很多人会害怕,现在人没有那么怕了),你祈祷∶「神啊!我该不该离开呢?要去那里呢?有人说基督徒面对患难,面对逼迫不应该逃避;有人则说可以;那我们该不该走呢?因为早些时候有基督徒想到九七来到,或多或少我们会遭逼迫,这是看从前内地那些基督徒的经历而联想到的。那我应该走吗?」不用求主另外给你启示、给你异象、给你声音,告诉你该不该走,查考圣经吧!那圣经可有说九七要走呢?圣经没有说九七或九八,圣经只是留下可以走或是不可以走的原则。

今天不跟大家查考这方面的圣经了。可以简单说,你看吧,看教会的历史吧!历史虽然许多时不是教义性的,但你可参考以往那些圣徒怎样做。司提反死,扫罗(即后来的保罗)大大逼迫教会,耶路撒冷的圣徒(依我看有几万人)都四散了,惟有使徒留下来,留在耶路撒冷。从这件事看,有人走有人不走,不走的是使徒,别人就在这里看到一个道理∶教会的领袖,特别是传道人,面对逼迫患难,不应该走──那十二位使徒们没有走,留下一个模范。

但是你该多看一点,看到后来保罗与巴拿巴两个使徒在以哥念那里传道,外邦人与犹太人联合起来要凌辱他们,要拿石头打他们,他们就逃跑;在我的想象中他们实在是拔脚逃跑。保罗不是说∶「我靠着主立定,逃跑便是表示惊慌、惊慌便是表示不信主。」保罗不是主张这样的理论;他们就是逃跑,逃往路司得。你就看出圣经是这样有原则的;大家都是使徒,有时可以走;有时可以不走。

耶稣基督在马太福音第十章分派十二个门徒出去传道之前先训话,说∶「有人在这城里逼迫你们,就逃到那城里去。」(太十23)然后说∶「我实在告诉你们,以色列的城邑,你们还没有走遍、人子就到了。」主是直接叫他们走的。

但总括来说,我刚才引出总共三处圣经∶走也可以,不走也可以,看看主怎样引导,你便在圣经里面找到原则;或走,或不走。那你便祷告主∶「神啊!你的旨意,为教会、为我们人类所定的全在圣经里面,现今我在圣经里面知道了∶就是两样也可以;那我现今要怎样呢?」那便看主怎样为你安排∶有时主在你心里给你有所感动;但总不会超出圣经真理原则的范围。

摩西引述神从前的话语论及亚伦的两个儿子被神的火烧死,这些话语起初没有记录在圣经里面。我们今天有福了,因为神要我们知的话语(原则性的、有些甚至相当细节性的),全部齐备了;我们便不至于迷迷惘惘般,不知如何行,我们是有福的。

神在亲近的人中要显为圣

从另一方面来看,那件事情,摩西如此说,即是说神从前有这样提及的。看,你们知道的了,为何那两个儿子这样呢?神说∶「在亲近我的人面前,我要显为圣的,我在他们面前,在对待他们的事情上,我要份外显为圣洁的(或是说神圣的)。」有一句话(以前我们做学生的时候,便知道有这样的话,现在恐怕已不流行了)∶「神圣不可侵犯。」啊!神是神圣的,「你亲近我,我要在这班人的身上,也要在这班人的面前显为是绝对圣洁的,你不能侮辱我一丁点儿,不能不尊我为绝对的主,一点点都不可以。不能随你的意思来亲近我。」越亲近神的人,便越发见到神更高程度的圣洁;而神便会在这个人的身上要求他们圣洁,遵从神的吩咐来行,这要求很高。如果一个没有这么亲近神的人,与这个如此亲近神的人,都做了同样错误的事,神可能饶了那个没这么近的人而罚那个比较亲近的人。耶稣基督说∶「多给谁,就向谁多取;多托谁,就向谁多要。」(路十二48)。说到将来审自己的人是按这个原则的。有些人份外亲近神,神给他的地位和恩惠、恩赐和责任是高些的,因此神便要这个人份外尊神为圣,不要乱来。你若不尊神为圣,神在对付你的时候,便要在你身上显为圣──「在亲近我的人身上(在那些人当中),要显为圣。」

当时的会幕(即是圣殿,却不是用石建的,是帐幕式的会幕)有外院,然后那幕的本身有圣所,最深入的就是至圣所。这些人不能住在整个会幕的范围里面,外院也不能住;惟祭司才可。在前两章,即第八章末,那些祭司刚刚受神的膏油作祭司,神要他们在会幕门口住七日,不要出来,免得他们死亡。何等严肃的警告!

但住在那里,也是何等高的荣耀和权利啊!其他人不可以住的;还有,单听「圣所」这名称你便知道有多严肃了。「圣所」,你可以在里面吃东西吗?就是在地铁车厢里也不准许你吃东西,何况在圣所里面怎能吃东西呢?但祭司是可以的∶赎罪祭中,那些血不带进圣所,单单在外院那个祭坛处办手续的,那赎罪祭牲的肉,祭司要在圣所内吃。我看总有百姓会这样想∶啊!亚伦那一家真是好了!神召他们作祭司,可以入圣所。这「圣所」呀!我们听说进到里面是份外不同的,有别具一格的华美;因为是照着神吩咐他们的样式做的,他们进去看见会幕顶盖,何等华美!在圣所里面的用具(姑且说是家具吧),或是包金的,或是全用金造的;而里面所烧的香是不准人在外面用的,是特制的香,只有祭司在烧香给神的时候,才可以闻到那香气。或许当时的人想到圣所里面有这些好处,但这种想法尚算有几分属肉体。其实在圣所里面还有属灵的好处。有人虽然没进去,却知道圣所那种属灵的好处;他是谁?是大卫。你看他的诗篇便知道了,何等渴慕住在圣所里面!可拉后裔的诗,也表达出羡慕圣所、圣殿之情;羡慕麻雀和燕子在祭坛那里搭窝,它们在那处住,但我却不得在里面住。这样的羡慕!唉,在神的殿里面呀,住一日胜过在外面与恶人住一千日!有主的眼光、有主的心的人,很羡慕住在里面。百姓只能去到祭坛附近的外院,而利未人却可以在外院里行走、活动、参加事奉神的工作,祭司更可以入圣所。至于至圣所,谁可以进去?啊,那荣耀何等高!全民族只有一人准入至圣所,就是大祭司,而且只是一年一次;那天是大日子,他进入至圣所为全国的人赎罪,只有他自己可以进去。

所以看这个圣所、这个圣殿,是有三进的∶外院、圣所、至圣所──有人进得最深处;有人得第二进;有人只入第一进。越进去越有荣耀,即越能够进深入一点的便越有荣耀,福气也越大;但是你越进入便越接近神的圣洁。神的圣洁,好像越接近越发威严、越发可畏。当你越走向太阳便越发热,越走得近便越发光,我们不用走太近也会完全受不了。地球上有些动物例如蚯蚓也受不了,据说是受不了那些紫外光,每走出地面便四处找地方钻回泥土里,否则呆得久一点,可能会死。我们人类现在感受着太阳的光,但却不能直接观看;现在受得了,但越走近便越受不了。不用说那炽热了,就是那光,我们也受不了;不要说里面有X光、紫外光,就说普通我们所见那七色的光吧,我们也不可以太接近,因为我们受不了那极强的光。

你越靠近神就越圣洁,我们追求深入事奉主,越来越被主使用,这确是很应该羡慕的,亲近神应该追求越过越亲近,但同时我们该记着∶我们越深入,便越发严肃了,神圣洁的程度在我们四周便越发重了,我做人也越要谨慎,要认真行神的旨意,因为我如此亲近主。主在我身上,如果我得罪会显为圣,显出是神圣的、圣洁的,你不能干犯。

有人羡慕在教会里做领袖,恐怕他不知所羡慕的是怎么一回事,或许他羡慕做人的领袖也说不定;但其实你羡慕在深入的、神的严肃圣洁里面,你就要份外小心来生活。「不要多人作师傅。」雅各书是如此说的,为什么呢?教会不要这么多人作教师;因为我们要受更重的(或说受更严的)审判,我们教导的将来受审判受得更严,总是那句∶「多给谁就向谁多取。」我们不要后退,我们追求深入,追求从主的手中接受更多,也追求多一份恩典给如何晓得我们更进入主圣洁的同在当中。呀!求主开我们的眼!我们都是眼睛看不清的。 ■

本文原文刊载于香港喜乐福音堂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份之「音讯」。今蒙准转载以飨读者,特此申谢。 --编者按

注∶有时圣经里面有些说话没有记录下来,到后来才提及有这样的说话;例如∶魔鬼利用蛇对夏娃说∶「神岂是真说∶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么?」夏娃回答说∶「园中树上的果子我们可以吃。惟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,神曾说∶「你们不可吃、也不可摸┅┅」这是在创世记第三章神吩咐亚当不可吃那棵树的果子;在第二章,没有那句「不可摸」的说话,所以有人便认为夏娃在这处已经犯罪了;但这样的说法欠说服力,夏娃在那时候还未曾吃那果,没有罪性,那会像我们这样随便说夸大的话、说不诚实的话──神没说,却强说神有说?夏娃那句话可以说是补充第二章所没有提及的。

我们还可以在圣经里找出其他的例子∶神吩咐以利亚去见亚哈王,要对亚哈说话;但与后来圣经记载的,以利亚去到所说的有些不同,并不是以利亚捏造而说出的;乃是说神对以利亚如此说话,圣经记录了,但还有一部份没有记录;然后却在以利亚对亚哈王说话中才补充上去,原来神有这么多话要说的。

圣经 经节: 
利10:1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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